医药资讯

MEDICAL INFORMATION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

2024-05-15 16:42:09
浏览量

概要: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30日

友情链接:  江苏省卫健委      |      南通市卫健委      |      南通大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Copyright © 2019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003550号-6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通

医院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胜利路666号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8111188881111999

                 节假日、非上班时间  18962985166

投诉电话:85512345

公交车线路:72、77、78、82、95、616路

轨道交通线路:地铁1号线至崇州大道站4号出口方向

医院官微微信

医院官微微信

南通一院发布

南通一院发布